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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全球大追稅的肥咖條款(FATCA)將從明年一月正式啟用,簡單來說就是持有美國籍的外國人,假使持有『海外銀行帳戶』金額達到5萬美元或是持有『海外金融資產』金額達到10萬美元者,就必須向美國財政部以及國稅局申報,否則逃漏報稅者將會被處罰5005萬美元,甚至要面臨5-10年有期徒刑。


 


 


         事實上美國要全球大追稅的消息,大家早有所聞,許多高資產客戶也頻頻詢問往來銀行該如何處理?然而這些與大咖往來的銀行怕說明真相後客戶會個個嚇到將資金抽離銀行,因此多數總是以輕描淡寫的方式回應客戶說:『放心啦!全世界有多少美國籍的外國人,又不見得會查到我們!』甚至告訴客戶:『台灣和美國又沒邦交,我們沒有義務要提供客戶資料給美國,所以不要緊張!』乍聽之下似乎頗有道理,但是細想之後理應發現問題並非如此簡單。


 


 


 


    首先,甚麼叫做『全世界有多少美國籍的外國人,又不見得會查到我們!』銀行所扮演的角色應該是幫客戶規劃及保客戶的資產,怎可存有這種僥倖的心理,萬一被查到後被追稅甚至牢獄之災是誰要去承受?只要你的銀行曾說出這種不負責任話的同時,理智的你就應該立刻與該銀行斷絕往來才對!


    其次,『台灣和美國又沒邦交,我們沒有義務要提供客戶資料給美國!』假使能講出這種沒sense話的銀行理專,我想你也不需要繼續浪費自己的金錢放在他那裏,因為這表示他根本搞不清狀況,又如何能給你更好的投資建議呢?


 


 


    國內許多高資產客戶尤其喜歡與外商銀行往來,總是認為外商銀行所能給予的各種資訊較多、看起來、聽起來那些理專都比本土理專來的高級。然而大家必須知道,這些外商銀行的總部都是在國外,台灣的據點只不過是它一個小小的分行所在,隨時想撤就撤,想走就走。這些外商銀行其實早在今年3月開始就自國外陸續發出通知給台灣的通路分行,要他們配合美國的這個肥咖法案,甚至連國內的主管機關以及國內的本土銀行也早就收到來自美國的這些訊息。


 


 


    美國政府明年開始會要求外國金融機構和美國簽署協定,必須提供美國納稅人的海外帳戶資料給美國,如果外國金融機構不和美國簽署這個協定的話,日後美國對於這些不合作的金融機構在美國境內的投資金額將會課徵30%的稅金,例如台灣投資人透過台灣的銀行購買美國相關基金時,台灣的銀行匯到美國的錢就會先被扣掉30%的稅金,試想在此情況下,有哪個銀行會為了客戶而去得罪美國這個國家呢?尤其是台灣,雖然說是和美國沒邦交,但大家想想看,台灣的銀行算哪根蔥?除非吃了熊心豹子膽,否則只好對美國的規定言聽計從,絕不像銀行理專為了安打客戶的心,說出那些不負責任的話能夠做到的!所以銀行的話聽聽就好,千萬別當真,否則投資人一天到晚到金管會申訴也不見得能獲得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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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梅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